美团无人配送车全责事故:无交强险无车牌却被认定机动车
无人车路权问题悬而未决
贾浩楠 发自 副驾寺智能车参考 报道 | 公众号 AI4Auto
中国首起无人配送车全责事故,刚刚发生在北京顺义。
部署于此的美团无人配送车,与一辆私家车相撞。
公开信息中,这是美团自动驾驶的第一次,也是北京第一例低速无人配送车事故,更是行业第一起由技术开发商和无人车所有方承担全责的事故。
低速无人车事故造成损失不大,所以不像乘用车自动驾驶事故那样被热议。
但事故背后的低速无人物流车路权困境,随着今后乘用车无人驾驶技术的进步,车企、科技公司早晚也会面对。
怎么撞的?
低速无人车事故,这次并非第一例,但是却是公开报道中的美团第一例、北京第一例。
事故发生在北京顺义的一个T字路口,无人车是美团自研的最新型号魔袋20,今年4月份才上路。
事故经过并不复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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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自事故车主微博
美团官方的描述说,当时无人车在道路两侧的辅路(非机动车道)上行驶,正直行过马路,遇到社会车辆从道路另一侧驶来,意欲右转,无人车在路中启动紧急制动停止,但社会车辆并没有刹住,撞到了无人车。
而根据赛博汽车的报道,他们得到了一份车主提供的行车记录,其中显示碰撞前无人车并无明显制动响应,这与美团说法有差异,但报道中并未给出相关行车记录画面证据。
美团被判全责,则来源于车主放出的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。
美团称服从交警处理结果,愿意赔偿车主损失,目前正在和车主沟通。
看来作为“肇事方”,美团没有异议。
无人车负全责,凭啥?
交警判美团全责,有什么理由?
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说法,美团无人车因为违规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被判全责 。
很明显,交管部门这一次把低速无人配送车认定成了机动车。
但认定书中却有与美团无人车“机动车”身份不符的一处。
“责任当事方:驾驶微型客车(无号牌),保险公司:(无交强险)”。
既是机动车,为何必须的证照手续都没有?
而既无机动车合法认定,按机动车定责是否合规?
这其实反映的是当前无人低速物流行业最尴尬最麻烦的问题:
道路交通法规滞后,低速无人车路权问题悬而未决。
什么是路权?
路权一般可分为上路行驶权、通行权、先行权、占用权等等。
但这里有一个类别身份的问题,比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能行驶的道路、不同情况下的优先权肯定不一样。
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,正是以不同交通行为体的路权为基础参考,符合法规定义的,才能依法享有路权。
而低速无人物流车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。
从行驶速度、用途、外形特征来看,它够不上普遍机动车定义。
美团无人车之所以无交强险,也是因为不被承认其机动车身份;无牌照的原因依然如此。
但低速无人物流车在制造标准、无人驾驶技术等方面却和普通乘用车所用技术毫无二致。
这种现状下,相比自动驾驶技术发展,无人配送车路权管理成为行业发展的最大挑战之一。
目前交通法规层面还缺乏对无人配送车这类交通参与者的规定,包括路权、车辆经营权、责任主体等一概未涉及。
首先没有明确其属于“机动车”,还是“非机动车”。
现行国家层面交通法规中,若定义为机动车,则需要进行场地测试、公开道路测试方能上路,同时接受严格的产品标准、市场准入、牌照等管理,但针对无人物流车怎么实施,大家都不知道。
若被定义为“非机动车”,则需在最高时速、空车质量、外形尺寸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,这可能又阻碍企业的研发工作。
身份定义不明,带来的是无人配送车在道路事故中法律责任主体不清晰。
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时,如何判定责任,由谁来承担相关刑事、民事与行政处罚等问题尚待确认。
尺度把握,全靠交警同志的经验和认知。
所以这次美团被认定为机动车是个例,而之前京东无人车在常熟的事故则被认定为非机动车主体。
在地方层面,各种规定纷纷出台,但各有不同,缺乏通用参考价值。
今年5月,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(亦庄)发布了《无人配送车管理实施细则》试行版,规定无人物流车按非机动车管理。
而9月底北京顺义区刚刚颁布的《无人配送车管理实施指南》,没有明确无人配送车的身份定义,只是“开放更多路权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顺义区的《无人配送车管理实施指南》,起草工作中正有美团的参与。
同在北京,顺义和亦庄相比走的更保守,逐步开放。
但反倒是这份谨慎,使得事故发生后无规可依。
当然,顺义或是亦庄都是在自动驾驶产业落地的最前沿探索,不可能凭一己之力订立全行业全社会通用的法规,最终还是要看国家层面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。
什么时候来,没人知道,但大家都清楚,它来的那一天,一定是中国自动驾驶最重要的历史转折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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